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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淄博汇丰印刷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淄博市高新区鼎宏路11号 |
联系人 | 夏金鹏 |
项目名称 | 胶印印刷项目 |
项目简介 | 投资规模:总投资概算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约为3万元; 项目规模:年生产印刷品260吨。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吴科明 |
调查时间 | 2018.4.7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吴科明 |
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气 经检测,本项目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726mg/m3,检测结果达到山东省行业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2801.4—2017)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50mg/m3。 经检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最大浓度排放为0.068mg/m3,检测结果达到山东省行业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2801.4—2017)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85mg/m3,检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3、废水 经检测,生活污水总排口的PH为7.21~7.4;COD的含量为330mg/L~380mg/L;SS的含量为324mg/L~380mg/L;氨氮的含量为2.45mg/L~4.10mg/L;石油类的含量为4.30mg/L~4.59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 经检测,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5.1~55.8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5.4~46.7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含油抹布(被豁免的危废)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废纸屑、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废油墨桶、废胶桶及废机油定期交资质单位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依法合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修订)》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36号)的要求。 6、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及实际排放量:总量为0.0779t/a;根据检测结果,实测排放量为0.0216t/a。满足总量控制标准。 |
验收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要求,验收组逐一对照核查,提出了整改建议,验收组一致认为《淄博汇丰印刷有限公司胶印印刷项目》经补充相关资料后可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要依据《淄博市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淄环函【2018】1月4日)。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平台网址:http://47.94.79.251)。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3.依据《淄博市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淄环函【2018】1月4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中涉及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内容,建设单位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报验收申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现场踏勘后出具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 4.建设单位应将细则中涉及的开展要件、形成材料及相关的验收材料整理分类,形成建设项目验收档案。验收档案应留存建设项目厂区备查。 5.建设单位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废气和固废管理,正式生产之前,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分类合理处理、处置,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
验收工作组评验收意见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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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9 13: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