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柳泉路以西,水厂西路以东,海河路以北于堤村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桓台县柳泉路以西,水厂西路以东,海河路以北于堤村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基本情况:地块位于淄博市桓台县鸿嘉星城北侧80m米处。地块东至桓台县第一水厂,南至海河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地块调查面积74683m2(约112.02亩)。
根据《桓台县果里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要求,结合地块未来作为居住用地的规划,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土壤及地下水采样检测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
本次调查共设置12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位),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及地块和周边可能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共计62项,均未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共设置3口地下水井(包含1口对照井),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项目39项以及芴、苯酚、蒽、菲、芘、荧蒽。地块内三个地下水点位总硬度、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限值。各超标项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且结合对照点检测结果分析判断,考虑超标原因主要与区域地下水环境有关。
综上,本地块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质量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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