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村文体健身场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安村文体健身场馆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基本情况:地块位于淄博市桓台县索镇镇工业街与兴桓路交叉东北侧180m米处。地块东至永和新区,南至工业街,西至兴桓路,北至恒丰花园。地块调查面积8667m2(约13亩)。
根据《索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5-2020年))》,地块占地范围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属于建设用地;根据桓台县索镇永安村村民委员会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本地块规划用途属于服务设施用地(R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要求,结合地块未来作为居住用地的规划,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土壤及地下水采样检测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
本次调查共设置7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位),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及地块和周边可能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共计49项,均未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共设置4口地下水井(包含1口对照井),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项目39项。上游点位地下水样品中超标因子为除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地块内部超标因子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菌落总数和氟化物,下游点位地下水样品超标因子为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氨氮、钠等检测因子超标。经查阅当地水文地质,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钠和氟化物超标的原因为当地地质条件造成的,菌落总数和氨氮超标的原因为采样点位农业生产活动的施肥的情况有关。其余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综上,本地块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质量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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