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华洋(华沟)110KV变电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淄博华洋(华沟)110KV变电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基本情况:地块位于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仁丰路、唐华路交界处西南侧470米处。地块东至耕地,南至桓台县供电所,西至山东仁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至农耕地。地块调查面积2316m2(约3.47亩)。
根据《变电站站址规划协议》、《变电站站址土地协议》,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桓台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件《关于桓台县2020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946号),本地块土地性质由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起凤镇土地使用规划图,本地块用地规划为供电用地(U12),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1年03月11日通过专家评审。
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位),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及地块和周边可能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共计49项,均未超出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检测结果,在本次调查进行取样分析的地下水样品中,地块内监测点位W02、地块下游点位W03和对照点位W01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和氯化物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外其余检出项项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各超标项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且结合对照点检测结果分析判断,考虑超标原因主要与区域地下水环境有关。
202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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