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张北路以西、红莲湖大道以北赵家村南侧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桓台县张北路以西、红莲湖大道以北赵家村南侧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2、项目基本情况:地块位于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红莲湖大道交界处西北侧325米处。地块东至农田,南至红莲湖大道,西至天煜时代项目建设地,北至赵家南路。地块调查面积100337m2(约150.5亩)。
根据《桓台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因此本项目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标准开展调查工作。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2年01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存在的潜在污染物为农田施用化肥、农药产生的污染。通过调查,该地块及周边地块农田所使用的化肥、农药均属于易降解、低毒性产品,且农业用地使用距今年代久远,对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调查地块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调查地块周边现在及历史上存在5类工业企业,通过分析企业环评等生产资料,识别出周边企业涉及的特征污染物;5类工业企业位于调查地块东侧,根据桓台县气候与气象,该地区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根据桓台县水文地质,该地区地下水流向为西南向东北,所以通过大气沉降、越流迁徙等途径对地块所在区域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调查到第一阶段即可,为了进一步验证第一阶段的结论,可以进行采样验证。
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的方式,制定了土壤、地下水采样验证工作计划。本次调查共设置7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位),共取得土壤样品26个(包含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锌,共48项。其中检出因子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铜、镍、锌、铅、镉、汞、砷)及石油烃C10-C40,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共设置3口地下水井(包含1口对照井)进行监测,共取得地下水样品3个(包含1个对照点样品),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项目39项、石油烃C10-C40、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地块内2口地下水井检测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限值的有: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超出Ⅳ类水限值的有总硬度。超标项目主要为感官性状与一般化学指标,地块涉及的特征污染物与毒理学指标均未超标。
经与对照水井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通过收集该区域的相关资料获悉,超标项目与该点位区域利用历史及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和背景有关,同时超标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区域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开采使用,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因此进行到第一阶段调查即可。
2022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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