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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规划辽河路以南、于堤村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桓台县规划辽河路以南、于堤村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桓台县规划辽河路以南、于堤村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桓台县辽河路以南
3、基本情况:位于桓台县辽河路以南,占地面积53333m2(中心地标:E:118.052007;N:36.932117)。原属于堤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于堤村水浇地、农村道路;于2018年2月由淄博市桓台县自然资源局收储,根据《唐山镇总体规划图(2014-2030年)》,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土壤及地下水采样检测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结论:根据对地块内污染物、周边企业污染物分析,调查地块内的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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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9 13: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