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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起凤镇海王路以东、以西、夏一村、鱼四村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桓台县起凤镇海王路以东、以西、夏一村、鱼四村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基本情况:地块位于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荆夏路与海王路交叉路口南侧400米处。地块东至耕地,南至起凤供电所,西至鱼四村,北至农耕地。地块调查面积19280m2(约28.92亩)。
根据《起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用地规划为新增建设用地,根据《起凤镇镇区土地使用规划图》,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属于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要求,结合地块未来作为居住用地的规划,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1年09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
本次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地块内设置了6个采样点位,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对7个点位的表层土壤用XRF和PID快检仪进行了重金属和VOCs检测。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对照点S07与地块内监测点S01-S06检出的铬、砷、铅、铜、镉、镍和挥发性有机物不存在随采样点位不同土壤中某个指标浓度差异明显现象,测试结果与对照点中的各检出指标的含量接近,且与淄博市地球化学背景值各指标含量接近,未发现地块存在污染。
通过调查发现地块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对地块的无影响。因此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仅进行到第一阶段即可结束。后期须加强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监测工作,确保相关指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202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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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9 13: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