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柳泉北路以西、果里大道以北大数据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桓台县柳泉北路以西、果里大道以北大数据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桓台县柳泉北路以西、果里大道以北大数据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淄博市桓台县柳泉北路与果里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3、基本情况:桓台县柳泉北路以西、果里大道以北大数据中心地块位于桓台县果里镇柳泉北路以西、果里大道以北、黄山路以东、创智谷以南(中心地标:118.064732E,36.916339N)。地块占地面积60497平方米(90.7455亩)。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果里镇东马村耕地,用地性质未发生过变化。根据《果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划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桓台县县城总体规划》,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2年2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6月16日通过专家复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结论: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东马村耕地,种植作物为小麦、玉米等。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以居民区和学校为主,根据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地块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现在地块内西南部为林地,其余部分皆为耕地。
2021年10月对调查地块内的11个点位及1个对照点的表层土壤进行了XRF和PID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对照点S12与地块内监测点S01-S11检出的砷、铅、铜、镉、镍、铬和挥发性有机物不存在随采样点位不同土壤中某个指标浓度差异明显现象,测试结果与对照点中的各检出指标的含量接近,未发现数据异常。
2022年5月19日,项目组根据专家评审要求对地块内人为扰动较大的区域补充快筛。本次快筛共测试地块西南方5个点位,5个点位检出的砷、铅、铜、镉、镍、铬和挥发性有机物,不存在随采样点位不同土壤中某个指标浓度差异明显现象,测试结果与第一次快筛结果近似,未发现数据异常。
综合分析,该调查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地块环境采样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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