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柳泉北路以西、果里大道以北大数据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桓台县桓台大道以北、柳泉北路以西楼二棚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桓台县桓台大道以北、柳泉北路以西楼二棚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楼二村西侧
3、基本情况:桓台县桓台大道以北、柳泉北路以西楼二棚改地块位于桓台大道以北、柳泉北路以西,渔洋街以南,唐华路以东(中心地标:E118.064170,N36.948896)。项目占地面积15770平方米。该地块2006年之前作为唐山镇楼二村耕地使用,种植作物为玉米和小麦,2006年当地村民在地块北侧部分种植果树,地块南侧部分2017年之前一直为农田,2017年开始建设东岳熙园小区,目前,地块北侧部分仍被果树覆盖,种植果树主要为桃树,地块南侧部分东岳熙园小区已建设完成,该地块将用于建设楼二村村民安置项目。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2021年12月21日通过专家复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结论: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楼二村耕地,种植作物为小麦、玉米等。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以居民区和学校为主,根据地块资料、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情况,该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存在各类储罐和槽,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等,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该地块未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不存在地下管线的敷设,不存在沟渠。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PID均有检出,检测值在0.1-0.4ppm之间,地块内监测点与对照点测试值含量接近,且含量均较低,为土壤空隙间背景值水平,对照点S07与地块内监测点S01-S06 重金属中的汞均为未检出;检出的砷、铅、铜、镉、镍不存在采样点位随深度不同土壤中某个指标浓度差异明显现象,测试结果与对照点中的各检出指标的含量接近,且与淄博市地球化学背景值各指标含量接近,未发现地块存在污染。
综合分析,该调查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地块环境采样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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