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分类:环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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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1-25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项目
地点: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赵家村青垦路西侧
建设单位: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赵家村青垦路西侧,总占地面积2846m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年销售汽油540t,柴油400t。工程组成包括:项目主要建设汽油储罐20m3×1,30m3×1,10m3×1,柴油储罐30m3×2,加油机4台。项目以汽柴油为原料,通过油罐车将汽柴油卸入地埋罐中,经吸油、油气分离、计量、视油器、油枪加入汽车油箱内。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三次油气回收装置1套、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间、隔音降噪设施等;生产设备为:汽油储罐20m3×1,30m3×1,10m3×1,柴油储罐30m3×2,加油机4台。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正文及专家意见
详见链接: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App,操作更方便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7-uFycOa8tP8MLFePT8ag
提取码:b7tr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526437903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概要描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项目
地点: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赵家村青垦路西侧
建设单位: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赵家村青垦路西侧,总占地面积2846m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年销售汽油540t,柴油400t。工程组成包括:项目主要建设汽油储罐20m3×1,30m3×1,10m3×1,柴油储罐30m3×2,加油机4台。项目以汽柴油为原料,通过油罐车将汽柴油卸入地埋罐中,经吸油、油气分离、计量、视油器、油枪加入汽车油箱内。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三次油气回收装置1套、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间、隔音降噪设施等;生产设备为:汽油储罐20m3×1,30m3×1,10m3×1,柴油储罐30m3×2,加油机4台。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正文及专家意见
详见链接: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App,操作更方便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7-uFycOa8tP8MLFePT8ag
提取码:b7tr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526437903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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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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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项目
地点: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赵家村青垦路西侧
建设单位: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青州市青垦路加油站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赵家村青垦路西侧,总占地面积2846m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年销售汽油540t,柴油400t。工程组成包括:项目主要建设汽油储罐20m3×1,30m3×1,10m3×1,柴油储罐30m3×2,加油机4台。项目以汽柴油为原料,通过油罐车将汽柴油卸入地埋罐中,经吸油、油气分离、计量、视油器、油枪加入汽车油箱内。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三次油气回收装置1套、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间、隔音降噪设施等;生产设备为:汽油储罐20m3×1,30m3×1,10m3×1,柴油储罐30m3×2,加油机4台。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正文及专家意见
详见链接: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App,操作更方便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7-uFycOa8tP8MLFePT8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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