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银河路以南、永青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清市银河路以南、永青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基本情况:地块位于临清市银河路、永青路路口西南侧80m处。地块东至永青路,南至解放路,西至银河家园,北至银河路。地块调查面积150727平方米(约合226.09亩)。
根据《解放路以北、银河路以南、新华路以东、曙光路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调查地块以现场的围挡为界,北部区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南部区域规划为中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要求,结合地块未来作为居住用地的规划,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土壤及地下水采样检测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共设置20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位),共取得土壤样品102组(包含5组对照点样品)。检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及地块和周边可能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其中检出因子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14项(铜、镍、铅、镉、汞、砷、锑、钴、锰、铊、铬、氨氮、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筛选值。
本次调查共设置5口地下水井(包含1口对照井)进行监测,共取得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1个对照点样品),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项目35项及地块和周边可能涉及的污染物。监测数据中超出Ⅲ类标准限值的项目主要为感官性状与一般化学指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经与对照水井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通过收集该区域的相关资料获悉,超标项目与该点位区域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和背景有关,同时超标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区域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开采使用,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本次调查共设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位,共取得地表水样品1个,检测指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常规项目及地块和周边企业可能涉及的特征污染物。检测数据中超出地表水V类水的为总磷,地表水采样点位位于地块内长久存在的坑塘内部,考虑到坑塘存在富营养化的可能,导致坑塘内地表水中的总磷超出标准,考虑到坑塘所在区域后期将会建设中小学,在地基开挖时将进行填埋,判断其对地块后期适用人群影响较小小。
综上,本地块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质量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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