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分类:环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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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0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 莱州市永安路街道大原村
3、基本情况: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位于莱州市永安路街道,文化西街南,西环路东,地块占地面积79965.25m2。该地块原为莱州市莱州镇镁矿,主要为莱州宏大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原料石材,2009年莱州宏大建材有限公司停产后镁矿也随之停产,停产后一直处于荒废状态,目前,地块内部存在一个原莱州镁矿开采时留下的矿坑,矿坑内存有积水,通过调查得知,该矿坑内积水来自雨水常年累积,地块北侧被填土覆盖,填土主要来源为地块内部挖高填低,地块南侧部分被绿植覆盖,未进行过开采。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勘察对本地块现状及历史分析与周边企业现状及历史分析,得出本地块可能存在污染,污染物为GB36600-2018中表1的常规45项、pH以及特征污染物镁、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酚。
结合地块的地质勘查报告分析,勘查最大钻孔深度为20m,地层已到达中风化大理岩层,未揭露地下水,调查地块内部矿山开采期间最大开采深度为30m左右,类比调查地块东侧大原村地下水井,见水深度为60m,矿山开采深度距离地下水含水层较长,且中风化大理岩层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具有很好的阻隔,因此地块原有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本次调查过程中不对地下水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分两次采样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和9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32个土壤样品:包括地块内31个样品,对照点1个样品,平行样4个;共采集18个地表水样品。
根据检测结果,除砷、铜、铅、汞、镍、镉、氨氮、总氟化物有检出外其余各因子均为检出,其中砷、铜、铅、汞、镍、镉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Ⅰ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总氟化物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筛选值的要求(总氟化物筛选值为1951mg/kg,氨水筛选值为4167mg/kg),金属镁清洁对照点含量与地块内含量接近,说明调查地块未收到镁的污染。
通过对本地块地块进行采样分析,除总氮超标外其余各指标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可能为当地农业活动的氮肥随雨水汇入到地块内部水体所致。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概要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 莱州市永安路街道大原村
3、基本情况: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位于莱州市永安路街道,文化西街南,西环路东,地块占地面积79965.25m2。该地块原为莱州市莱州镇镁矿,主要为莱州宏大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原料石材,2009年莱州宏大建材有限公司停产后镁矿也随之停产,停产后一直处于荒废状态,目前,地块内部存在一个原莱州镁矿开采时留下的矿坑,矿坑内存有积水,通过调查得知,该矿坑内积水来自雨水常年累积,地块北侧被填土覆盖,填土主要来源为地块内部挖高填低,地块南侧部分被绿植覆盖,未进行过开采。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勘察对本地块现状及历史分析与周边企业现状及历史分析,得出本地块可能存在污染,污染物为GB36600-2018中表1的常规45项、pH以及特征污染物镁、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酚。
结合地块的地质勘查报告分析,勘查最大钻孔深度为20m,地层已到达中风化大理岩层,未揭露地下水,调查地块内部矿山开采期间最大开采深度为30m左右,类比调查地块东侧大原村地下水井,见水深度为60m,矿山开采深度距离地下水含水层较长,且中风化大理岩层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具有很好的阻隔,因此地块原有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本次调查过程中不对地下水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分两次采样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和9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32个土壤样品:包括地块内31个样品,对照点1个样品,平行样4个;共采集18个地表水样品。
根据检测结果,除砷、铜、铅、汞、镍、镉、氨氮、总氟化物有检出外其余各因子均为检出,其中砷、铜、铅、汞、镍、镉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Ⅰ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总氟化物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筛选值的要求(总氟化物筛选值为1951mg/kg,氨水筛选值为4167mg/kg),金属镁清洁对照点含量与地块内含量接近,说明调查地块未收到镁的污染。
通过对本地块地块进行采样分析,除总氮超标外其余各指标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可能为当地农业活动的氮肥随雨水汇入到地块内部水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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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 莱州市永安路街道大原村
3、基本情况:莱州市实验学校地块位于莱州市永安路街道,文化西街南,西环路东,地块占地面积79965.25m2。该地块原为莱州市莱州镇镁矿,主要为莱州宏大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原料石材,2009年莱州宏大建材有限公司停产后镁矿也随之停产,停产后一直处于荒废状态,目前,地块内部存在一个原莱州镁矿开采时留下的矿坑,矿坑内存有积水,通过调查得知,该矿坑内积水来自雨水常年累积,地块北侧被填土覆盖,填土主要来源为地块内部挖高填低,地块南侧部分被绿植覆盖,未进行过开采。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勘察对本地块现状及历史分析与周边企业现状及历史分析,得出本地块可能存在污染,污染物为GB36600-2018中表1的常规45项、pH以及特征污染物镁、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酚。
结合地块的地质勘查报告分析,勘查最大钻孔深度为20m,地层已到达中风化大理岩层,未揭露地下水,调查地块内部矿山开采期间最大开采深度为30m左右,类比调查地块东侧大原村地下水井,见水深度为60m,矿山开采深度距离地下水含水层较长,且中风化大理岩层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具有很好的阻隔,因此地块原有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本次调查过程中不对地下水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分两次采样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和9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32个土壤样品:包括地块内31个样品,对照点1个样品,平行样4个;共采集18个地表水样品。
根据检测结果,除砷、铜、铅、汞、镍、镉、氨氮、总氟化物有检出外其余各因子均为检出,其中砷、铜、铅、汞、镍、镉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Ⅰ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总氟化物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筛选值的要求(总氟化物筛选值为1951mg/kg,氨水筛选值为4167mg/kg),金属镁清洁对照点含量与地块内含量接近,说明调查地块未收到镁的污染。
通过对本地块地块进行采样分析,除总氮超标外其余各指标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可能为当地农业活动的氮肥随雨水汇入到地块内部水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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