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果里镇原山大道以东、齐新大道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桓台县果里镇原山大道以东、齐新大道以南地块
2、项目基本情况:桓台县果里镇原山大道以东、齐新大道以南地块位于桓台县果里镇原山大道与齐新大道交叉路口东南320m,地块中心地理坐标E117.966660°,N36.874284°(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地块占地面积21336m2(约31.704 亩)。
根据《果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5-2020)地块为新增建设用地,根据《桓台县果里镇周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结合地块未来作为居住用地的规划,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2年09月08日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生产企业,地块2013年以前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潜在污染物为农田施用化肥、农药产生,通过调查,该地块及周边地块农田所使用的化肥、农药均属于易降解、低毒性产品,且农业用地使用距今年代久远,对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产生影响较小;2013年后种植红杨树、构树,未使用化肥、农药等污染物;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山东耀昌球团有限公司、桓台金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宝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康乾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淄博鲁中农作物研究所、加油站、草莓采摘园、运达汽修诊断维护中心、淄博振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店王晶建筑设备租赁部、中南高科·桓台创智未来产业小镇,通过对企业的污染分析,企业生产产生的特征污染物难以通过大气沉降或者越流迁徙到地块内,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各点位之间 XRF 结果差异不大,未出现异常值,地块内 XRF 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结果差异较小;地块内所有检测点位PID 读数均较小,地块内 PID 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结果差异较小,未出现异常值;综上,未发现地块存在污染。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明了,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认为该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用地满足当前规划要求,在经不确定性分析后,调查工作结束。项目组在以上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桓台县果里镇原山大道以东、齐新大道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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