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公示
- 分类:环境项目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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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公示
【概要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 分类:环境项目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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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
3、基本情况:地块位于周村区北郊镇联通路以南、学府路以东、广州路(规划西十五路)以西,调查面积为135212m2,本地块将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建设。根据《周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公告,本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根据《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2015-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规划用地为高等院校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1年7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结论: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本地块地块内监测点S01-S08与对照点S09中重金属中的汞均为未检出;检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和砷、镉、铜、镍、铅地块内监测点与对照点之间含量接近,也不存在数据明显异常现象,且与淄博市土壤地球化学背景值含量接近,未发现地块存在污染。
综合分析,该调查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地块环境土壤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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