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唐山镇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北楼二村旧村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桓台县唐山镇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北楼二村旧村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桓台县唐山镇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北楼二村旧村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位于淄博市桓台县柳泉北路、桓台大道路口西北侧600m处。
3、基本情况:
桓台县唐山镇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北楼二村旧村改造地块位于淄博市桓台县柳泉北路、桓台大道路口西北侧600m处(中心坐标为118.066153°E、36.947654°N),地块面积26665平方米(合39.9975亩)。该地块2013年以前为楼二村水浇地,2013年后除地块西侧部分区域种植桃树、构树外,其它区域仍为水浇地,2017年调查地块西侧楼二村旧村改造项目开始建设,调查地块内部农田停种,地块中部区域用于存放楼二村旧村改造项目住宅区地基开挖过程中的地基土,2020年地块北部、西部部分区域地面进行临时硬化,搭建蓝顶板房作为监理室及职工宿舍使用,2022年东部新搭建白顶板房作为临时项目指挥部。
根据《唐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调整完善》,用地规划性质为新增建设用地,根据《桓台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地块用地类型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样品快筛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并已于2022年11月11日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12月12日通过专家复核。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资料分析,该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未涉及任何工业生产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时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周边企业较少,通过分析企业生产工艺等资料,判断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本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明了,地块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污染源,相邻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有毒有害污染源,在经不确定性分析后,调查工作结束。
综上所述,经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及周边地块现状及历史上均无疑似污染源存在,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结束。
调查总体结论:该地块及相邻地块经第一阶段调查现状和历史上均无疑似污染源,调查认为该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用地满足当前规划要求。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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